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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之限:死与生
庄子认为,人是“气”的一种在形式,“比形于天地而受气于阴阳”(〈秋水〉);人惠自然界的万物之一,所谓“号物之数谓之万,人焉”《秋水〉。同时,“万化而未始有极也”(《大宗师》),人也是入这个“万化”的行列,是不能跃出这个“始卒若环”的圈子之外的。因而,生与死,或者说死亡,是人生第一位的、最终无法跨越的界限。《庄子》中一再写道:
一受其成形,不忘(亡)以待尽,与物相刃相靡,其行尽如驰,而莫之能止,不亦悲乎!终身投役而不见其成功,荣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,可不哀邪!人谓之不死,莫益!其形化,其心与之然,可不谓之大哀乎!(《齐物论》)
人生天地之间,若白驹之过却,忽然而已。注然勃然,莫不出焉;油然谬然,莫不入焉。已化而生,又化而生,生物哀之,人类悲之。解其天殁,堕其天裘,纷乎宛平,魂魄将往,乃身从之,乃大归乎!(《知北游》)
庄子的这些叙述表明:第一,他认为对任何个人来说,“人”的这种存在形式终将泯灭(“形化”),这是人生的大限。第二,庄子为大限的必然到来,表现出一种深情的悲哀,这是对生的眷念而产生的一种感情。所以不是悲观主义。
庄子在对生命短暂的深沉的慨叹中蕴涵着对现世生活,生命积极的肯定,不同于原始佛教思想把现世生活、生命本身看作是苦难,因而对人生表现出憎恶,负担的那种观念和态度。第三,庄子具有极其强烈的要从这种大限中,这种人的根本的困境中超脱出来的意向。这种超脱不是企求人的感性存在(“天”、)。
而是对人的感性存在的运动趋向(“所归”)和最终归宿(“大归”)的理解、认识。这一从人生的自然困境中获得精神超脱的意向,转变为人生哲学理论,就是在“通天下一气也”(《知北游》)的自然观基础上,庄子提出“以死生为一条”(《德充符》),“死生存亡之一体”(《大宗师》)。这是庄子超脱死生这一自然之限的基本理解。
释,众说纷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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