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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施效颦可以休矣
刘可非
东施效颦的故事,原是出自《庄子·天运》的,讲的是,同村的丑女看到生病的西施皱眉的模样很是美丽,便自己也来装扮人家那般的模样。只可惜,这个丑女只知“颦美”却不知“颦之所以为美”:这个“颦”只有在西施那样的美人那里才会是美的。既然如此,效颦的结果自然便可想而知了:富人见了这个丑女的怪模样,“坚闭门而不出”;贫人见了呢,则是“挈妻子而去之走”。
当时的庄子是只知有西施、不知有东施的。只是后来的人,把那个丑女命名成东施,结果才有了这样的成语:东施效颦。
曾有一天,一位朋友煞有介事地向我讲到:中国的崇洋媚外、崇西媚外心态,是由来已久、根深蒂固的,你看嘛:唐僧的取经是到西天去的;极乐世界呢,也是在西方的;甚至在个“东施效颦”的成语里,也是西方的“施”美丽、东方的“施”丑陋。
这样的“理论”我自然是不能赞同的,可他举的那些例子却偏偏摆在那里,令我真有哭笑不得、欲辨不能之感,便只有解释道,那时的中国很是强大,那时的中国人也很是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的,同现在这些生活在落后中国的后代们相比,至少在心态上是完全不同的。
不过,他那个令我哭笑不得的说法,却让我对“东施”感起了兴趣。这样一来,我便看到:当代效颦的东施何其多也!效颦的心态何其强也!
说起东施,我是很有些理解和同情的。她的唯一错误不过在于效颦而已,可细而究之,东施却竟有不少可取之处:最起码,她知道何为美(西施之颦),她知道向往美(去效颦);再者说了,天生的丑陋那是她爹妈的责任,与己何干?爱美之心、好美之情,人皆有之,就因以这天生的丑陋去效那美人之颦,竟然惨做后人千年笑柄,而自己只能掩面抽泣,难道不是很有点冤屈的吗?不是很值得理解和同情吗?
对比起来,当代东施,则实在令人讨厌得多了!因为他们至少有四大恶:
这第一恶是,不知美丑,乃至以丑做美。好像,有钱的人便是美的、有钱的国家便是好的。结果,低级的“东施”,便把自己的黑发染成别人的黄毛、把自己的黑眼珠换作别人的“蓝精灵”;高级的“东施”们,便说自家的政治、文化、家庭、爹妈乃至自家的英雄,全部地不行,别家的自然就是好,为什么呢?道理简单得很:你看,人家有多富?我真的怀疑他爹妈是否给他们装了一个猪脑袋,要么就是没有一丝的骨气。
这第二恶是,自己去效颦,却不须别人耻笑。东施好可怜!人家可以肆无忌弹地去笑她,至少也可以不睬她。当代东施则好似武装到了牙齿:他们做了不少的“效颦”之举,还很是让人喷饭的,却偏偏不须人家笑,当真是霸道。
这第三恶是,自己效颦也罢,还要强迫别人去效。这一点更是可恨:自己愿意效颦,那是你的“民主自由”,可凭什么非要让人家也去“效”?要是光说服人家还能讲得过去,可为什么还要强制人家?这是哪门子的道理?
这最后一恶是:为掩自己之丑、残害她女之美!辩证法告诉我们:毁掉西施之类的美女之相,丑女也许就会成为群丑之美,最起码不会显得那么地丑陋了。可怜的东施,她好像并没有想到这一招;而可惜的是,这一招却让当代东施们给想到了。你看嘛,他们诬蔑这个、败坏那个,对毛泽东这样的大美人自然更是不能放过,极尽诋毁谩骂之能事。唉,唯一有点无奈的是,残害别人之美,终也不能去掉自己之丑!
呜呼!东施效颦,可以休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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